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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沈阳地区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(NIT)》申请成立NIT培训点应具备条件]
日期:2006-05-26 11:12:36  阅读数1842
申请成立NIT培训点应具备条件
(1)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合法教育培训机构
(2)有专门的管理人员,有二名以上经NIT上级管理机构认证的NIT培训教师;
(3)能执行有关规定,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培训考核;
(4)拥有满足该项培训所要求的机房60平米以上,另有办公场地。
(5)自有微机50台以上及相应软件。
①网络连接:Swith-10M以上;TCP/IP连接。
②服务器配置:CPUP4以上;内存256以上;硬盘5G预留空间1G以上;操作系统Windows98第二版以上;通信协议TCP/IP。
NIT培训机构的职责
(1) 向NIT沈阳管理中心提出成立NIT培训申请,提供单位资质、设备、场地证明资料,接受初审,填写成立NIT培训机构审批表;
(2) 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当地或上级NIT管理机构举办的相关人员培训并考试合格;
(3) 领取经当地NIT管理部门批准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的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机构资格证书》。
(4)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NIT项目的要求进行招生和招生宣传;
(5) 接受学员报名,根据NIT培训与考试大纲进行培训,实施过程式考核,指导学员完成作业设计;
(6) 向NIT沈阳管理中心上报有关考生信息资料,组织学员参加集中的上机考试;
(7) 向NIT沈阳管理中心领取并分发本培训机构学员NIT证书;
(8) 填报各项报表资料,接受年检,向NIT沈阳管理中心缴纳相关费用。

联系地址:沈阳市市府大路187号,省信息中心三楼培训中心
联系电话:024-22714574   22821480  31318666
企业网址:http;//www.lctc.com.cn   
乘车路线:乘248,243,247,260,609,209,215、216北三经街下车即是,乘203,221,220八一公园下车行至三经街北口即是,乘214,244,280,281,294到市政府下车行至市府大路与三经街路口即是。